京華時報訊(記者裴曉蘭)酒後停車占道被後車催促,開奧迪男子田靜下車與後車司機爭執,被控開車故意將後車司機撞死。昨天,田靜因涉嫌故意殺人罪在市二中院受審。
  田靜現年36歲,北京市人,初中文化程度,無業。2001年6月,他因犯盜竊罪被西城法院判刑10年;2009年8月因犯尋釁滋事罪被朝陽法院判刑1年,2010年2月8日刑滿釋放。
  檢方指控,田靜於2013年4月23日晚10時許,在東城區青年湖北街4號一家歌廳門前,酒後駕駛一輛黑色奧迪轎車臨時停車占道後,與26歲的王某發生爭執。後田靜駕駛奧迪車撞擊王某並碾軋,致對方死亡。2013年4月24日,田靜被東城公安分局抓獲歸案。檢方認為,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田靜的刑事責任。田靜系累犯,依法應從重處罰。
  田靜當庭否認故意撞人。他說,案發當晚,他和妻子等共計6人在事發地的歌廳唱歌,他喝了五六瓶啤酒。晚10時30分許,他帶著妻子離開,去歌廳附近的小區取奧迪車。他說,奧迪車是案發前約一個月由其母親出錢買的,他用來在婚慶公司拉活賺錢。
  因奧迪車停在馬路牙子上,他妻子開車托底不敢開,他就上車準備先倒出來,再讓媳婦把車開回家。其間,他發現後面有車一直用燈晃、按喇叭,他有點煩了,生氣地下車,走過去問司機:“你催什麼催?晃什麼晃?你能飛過去還是怎麼著?”
  田靜說,那司機也下車了,雙方扭打起來,他的鼻子被打流血。見對方跑向歌廳,他就站原地罵。隨後,他看見多人從歌廳出來,還有人拿著棍子。他怕和媳婦挨打,也怕新買的奧迪被砸,就趕緊叫媳婦上車,準備開車逃跑。當時,他的媳婦還沒上車,他就起步了。田靜說,他感覺有人在右後方砸車,就向前開想趕緊跑,結果撞了一輛車,隨後又倒車。他強調,自己沒看見車前有人,也沒感覺車下軋到人,直到妻子拍車的前擋風玻璃,告訴他撞人了,他才停車。
  然而,死者家屬及代理人表示,檢方有證人證言和現場監控錄像等證據,能夠證實田靜當時喊著“我撞死你”,進而撞向了車前的王某。家屬說,王某是事發地歌廳的員工,當天開車剛送人回來。與田靜爭執後,因蘋果手機掉地上被田靜拿走,王某攔在田靜車前不讓其離開,最終被撞死。
  家屬稱,王某出事前,妻子正懷孕,孩子現在已經出生,可憐沒有見過父親。王某的父母、妻子和孩子一起向田靜索賠共計117萬餘元。
  目前,此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。  (原標題:累犯被控駕奧迪故意撞死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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